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可证明该组织在环境管理方面达到了国际水平,能够确保对企业各过程、产品及活动中的各类污染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代表企业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始终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减少环境负荷,并重视节约能源、再生利用废弃物。同时,该认证也是企业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
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是一套管理性质的标准,它是工业发达国家环境管理经验的结晶,其基本思想是引导企业建立环境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从最高领导到每个职工都以主动、自觉的精神处理好与改善环境绩效有关的活动,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竞争力。
ISO14001认证审核要求如下:
组织机构、职责、权限、资源
1.对各岗位职责、权限中缺少环境管理方面的要求;
2.对关键岗位(如:化验员、机修、清洁工、仓管员、作业员等)未规定其任职能力要求;
3.环保设施的投入不足,如生产污水每天产生120吨,但污水处理站每天的处理能力仅80吨。
能力、培训和意识(人力资源管理)
1.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不足,或能力未能满足要求,如污水处理站的作业员只会用Ph值试纸进行酸碱度的测试,对其他指标的化验不具备能力;
2.全员环境意识培训不足,或有培训但缺乏培训后的考核、培训效果评价;
3.岗位人员对自己所在的岗位存在的重要环境因素不清楚,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方法不熟悉
信息交流
1、对重要环境因素需要的信息交流未予以规定;
2.未建立外部信息交流的渠道,如当外部相关方(社区居民等)对公司有意见需要投诉时,没有对外公开的投诉电话、信箱或其他方式;
3.对外部相关方的投诉、抱怨未形成记录,未能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后未及时对相关方进行回复;
4.缺乏内部相关方的信息交流,如内部宣传、讲座、会议等。
文件控制
1.文件未有分发至具体的岗位,特别是关键岗位处;
2.文件的适宜性未及时进行评审、更新,如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但未及时对相关文件进行适宜性评审,未及时进行必要的更新;

3.文件的形式不适宜,如MSDS资料为英文版,但现场操作人员对英文的识别能力不足。
运行控制
1.运行控制程序中未明确规定规定的标准,如污水/噪声/废气控制程序中未明确执行的是国家或地方的何标准,何时段,何级别标准;
2.未能将运行控制的要求通报至供方,如化学品供应商、工程分包方等等;
3.现场环境运行控制主要存在的缺失:
垃圾分类未明确规定,执行不到位,存在可回收、不可回收或危险废物混放的现象;
现场由于机械油的泄漏导致的污染未及时清理、纠正;
环保设施未能提供维护保养的证据;
环保设施的运行不正常,如车间废气抽排系统未运行,或有运行,但排气口处的净化池无水;
化学品使用、储存现场未配备MSDS资料;
产生粉尘、碎屑的岗位(如砂磨、锯床、刨床、车床等工序)对粉尘、碎屑未进行收集,到处飘洒,也未及时清理;
易燃易爆品与其他易燃物混放,危险品未设独立空间存放;
污水处理站投药记录不全,未能掌握投药的时间、剂量;
废油、废液以及其他危险废物的交接、流转无记录,最终处理无危险废物处理联单(危险废物的处理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理,处理时开具统一的处理联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