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产品技术评审申请材料准备建议
内容要求建议
(一)产品的基础信息
采用文本格式撰写,应按照管理系统要求填写产品的基础信息,申请材料中内容与管理系统填写一致
根据申请产品组件的类型,应分别包括以下内容
一次性电子烟:品牌名称、商标注册号、商标权人、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地址、雾化物烟碱浓度、雾化物烟碱总量、雾化物形态、外观颜色、电池容量和盒包装个数
烟弹:品牌名称、商标注册号、商标权人、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地址、雾化物烟碱浓度、雾化物烟碱总量、雾化物形态、盒包装个数、所有适配烟具的产品名称和产品编号
烟具:品牌名称、商标注册号、商标权人、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地址、电池容量、外观颜色、盒包装个数、所有适配烟弹的产品名称和产品编号
(二)产品的商标注册证
按有关要求,逐项插入商标注册证图片,图片应清晰
(三)产品包装及外观图片
按有关要求,逐项插入包装及产品相关图片,图片应清晰
(四)产品内附说明书样稿
插入产品说明书图片,图片应清晰
以文本格式填写产品说明书文字内容
逐项阐述产品说明书与《电子烟》国家标准7.2要求的符合性
应列出《电子烟》国家标准条款以及条款在产品说明书中对应的位置
阐述产品说明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GB/T 5296.1-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1部分:总则》的符合性
产品说明书与《电子烟》国家标准7.2要求的逐项符合性
一次性电子烟至少包括的条款:7.2.1 a)~ i)
a) 安装、操作和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和禁忌、应急处理措施等
b) 产品安装、操作和使用说明,包括启动保护说明,必要时应配图解
c) 产品性能和技术指标
d) 产品的清洁、保养和维护方法及售后服务信息
e) 雾化物成分清单,按质量分数降序排列,最低至0.1%
f) 雾化物烟碱浓度和烟碱总量,分别以“mg/g”和“ mg”表示
g) 电子烟烟液体积或固态雾化物质量,分别以“ mL”或“ g”表示
h) 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志,应符合SJ/T 11364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志和标识规定
i) 健康警语,应符合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产品说明书与《电子烟》国家标准7.2要求的逐项符合性
烟弹至少包括的条款:7.2.1 a) ~b)、7.2.1 e)~ i)、7.2.2 b)
7.2.1 a) 安装、操作和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和禁忌、应急处理措施等
7.2.1 b) 产品安装、操作和使用说明,包括启动保护说明,必要时应配图解
7.2.1 e) 雾化物成分清单,按质量分数降序排列,最低至0.1%
7.2.1 f) 雾化物烟碱浓度和烟碱总量,分别以“mg/g”和“mg”表示
7.2.1 g) 电子烟烟液体积或固态雾化物质量,分别以“mL”或“g”表示
7.2.1 h) 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志,应符合SJ/T 11364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志和标识规定
7.2.1 i) 健康警语,应符合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7.2.2 b) 匹配组件的名称型号、匹配要求和组装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