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百分比体系
百分比体系的应用
百分比体系是FSC控制体系的一种,可以出售具有百分比声明的全部产出,该百分比声明与一个确定声明期内投入声明贡献的比例相符。
百分比体系能用于单个地点或者多个实体地点水平上的FSC混合和FSC回收产品组。百分比体系也可用于带有FSC小规模和社区标签的产品。
百分比体系不能用于下列活动:
a)出售带有FSC100%声明的产品;
b)交易或者分销成品木质品和纸制品(例如,纸商);
c)卖方并未实际拥有货物的交易;
d)交易或加工非木质林产品,但不包括竹子和从树上获取的非木质林产品(例如,软木塞,树脂,树皮,橡胶/乳胶)。
10.1针对每个产品组,组织应为独立的FSC百分比声明规定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
10.2针对FSC混合或FSC回收投入,组织应使用供应商销售文件或交付文件(或两者)上的百分比声明和信用声明来确定能够贡献声明的投入的数量。
说明:带有信用声明的材料应以全部数量作为贡献声明的投入。
10.3组织应使用下列公示来为每个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计算FSC百分比:
FSC%=QCx100/QT
FSC%=FSC百分比
QC=投入材料的声明贡献数量
QT=林产品投入的总量
10.4如果在多个实际地点上使用百分比体系,百分比的计算应基于所有地点上收到投入的平均百分比;
a)百分比计算应仅限于相同产品组中的产品;
b)独立证书或者多地点证书范围内的所有地点都应在一个共同的所有权结构中;
c)所有地点应在同一国家或在欧盟区内;
d)所有地点应使用同一综合管理软件;
e)所有参与跨地点百分比计算的地点的投入百分比应至少达到50%
10.5针对每个产品组,组织应基于以下信息计算FSC百分比:
a)相同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的投入(单个百分比);或
b)明确期数的、先前声明期内的投入(百分比的滚动平均数)。
10.6除非业务性质的特殊要求,计算投入百分比的时间段不应超过12个月,如超过需获得认证机构的批准。
10.7使用单个百分比方法的企业可将计算出的FSC百分比用于产品的FSC声明,可以是在相同声明期/工作任务单中生产的产品,也可以是下个声明期中的产品。
10.8使用百分比的滚动平均数的企业应将从明确期数的先前声明期中计算的FSC百分比用于后续声明期中产品的FSC声明。
10.9如组织按照条款10.7和10.8的方法在后续声明期中使用FSC百分比体系,则组织应确保供应材料的波动不会被用以增加FSC产品的数量。组织应证明,在报告期限内,其年度数量汇总报告中,以FSC声明销售的产品数量与其接收到的投入材料对声明贡献的数量和转换因数是匹配的。
10.10组织能出售一个声明期或者工作任务单中带有FSC混合或FSC回收百分比声明的全部产出,该百分比声明等于或者低于计算的投入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