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木材法规EUTR认证简介
欧盟木材法规。2013年3月开始生效,欧盟针对木材制定的一项法律法规,对经营者和贸易商开始实施,目的是为了防止非法木材进入到欧盟市场。 EUTR要求进入欧盟市场的木材及木制产品的企业承担一种义务,即木材不能来自非法采伐的森林,这包括实施用于收集供应木材或木制品来源信息的尽责调查系统、源自非法途径的木材及木制品的风险评估,以及缓解非法采伐的木材及制品进入供应链的风险。
EUTR认证中的认证计划
该法规设定认证计划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以证明符合下面列出的可靠的尽职调查的下个成分。
公开可用的要求体系,至少包括适用立法的所有相关要求(包括用于森林管理、木材采伐、木材运输以及林业相关的交易等方面的法规)。
适当的检查,包括独立的第三方至少每 12 个月一次的实地考察。
方法,由独立的第三方验证,用以在产品被投放到欧盟市场之前在供应链的任何点追踪木材和太制品。控制,由独立的第三方验证,用以确保没有非法木材或来源不明的太材进入供应链
上述标准旨在评估任何给定计划证明符合 EUTR 的三个尽职调查要求的能力。FSC 与 PEFC 均满足那些标准。
欧盟木材法规尽责调查程序
欧盟木材法规要求每一个运营者实行记录制度,进行尽责调查。所有相关的记录必须保存5年,必要时还需提供充分的证据。尽责调查程序包括3个风险管理要素:信息获取、风险评估和风险规避。
(1) 信息获取
经营者必须提供产品的7种信息,即产品描述、树种常用名称和学名、采伐地和使用地的特许采伐权证明、数重量(或材积)、供应商(至运营者)的名称和地址、各环节贸易商的名称和地址、符合产地国家森林法规的证明文件。树种名称尽可能根据《BS EN 13556原木和锯材》标准用学名表示,允许参照欧洲通用的木材术语。
(2)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程序的目的是评估一个含有木材的产品可能存在非法采伐的风险。如果评估结果表明产品来自非法采伐地的风险可忽略不计,产品就可能被允许进入欧盟市场。否则,还必须进入风险规避程序。
(3) 风险规避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从非法采伐来源地家具的风险,风险规避设定了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和程序,运营商必须提供附加资料和附加文件,还要进行第一方(指供货方)走访核查及第三方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