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申请材料参考模板
(一)产品的基础信息
要求:采用文本格式撰写,应按照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要求填写产品的基础信息,申请材料内容与管理系统填写一致。
一次性电子烟应包括以下内容:
品牌名称、商标注册号、商标权人、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地址、雾化物烟碱浓度、雾化物烟碱总量、雾化物形态、外观颜色、电池容量和盒包装个数。
烟弹应包括以下内容:
品牌名称、商标注册号、商标权人、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地址、雾化物烟碱浓度、雾化物烟碱总量、雾化物形态、盒包装个数、所有适配烟具的产品名称和产品编号。
烟具应包括以下内容:
品牌名称、商标注册号、商标权人、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地址、电池容量、外观颜色、盒包装个数、所有适配烟弹的产品名称和产品编号。
(二)产品的商标注册证
要求:按有关要求,逐项插入商标注册证图片,图片应清晰。
(三)产品包装及外观图片
要求:按有关要求,逐项插入包装及产品相关图片,图片应清晰。
(四)产品内附说明书样稿
要求:插入产品说明书图片,图片应清晰;以文本格式填写产品说明书中的文字内容;逐项阐述产品说明书与《电子烟》国家标准7.2要求的符合性;阐述产品说明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GB/T5296.1-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1部分:总则》的符合性。
1.产品说明书图片
2.产品说明书文本
3.产品说明书与《电子烟》国家标准7.2要求的逐项符合性
要求:应列出《电子烟》国家标准条款以及条款在产品说明书中对应的位置。
一次性电子烟至少包括的条款:7.2.1a)~i)。
烟弹至少包括的条款:7.2.1a)~b)、7.2.1e)~i)、7.2.2b)。
烟具至少包括的条款:7.2.1a)~d)、7.2.1h)~i)和7.2.2b)。
4.产品说明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GB/T5296.1-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1部分:总则》的符合性
(五)产品描述报告
要求:采用文本格式,按照《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申请资料具体要求》,逐项填写以下内容,所有条目必须填写,若申请产品不适用该条目,需说明原因。
1.产品简述
(1)产品标志
要求:插入产品标志图片,图片应清晰;以文本格式填写产品标志中的文字
内容;逐项阐述产品标志与《电子烟》国家标准7.1要求的符合性,应列出《电子烟》国家标准条款以及条款在标志中对应的位置。
一次性电子烟至少包括的条款:7.1.1a)~e)。
烟弹至少包括的条款:7.1.1a)~e)和7.1.2a)。
烟具至少包括的条款:7.1.1d)~e)和7.1.2a)。
(2)产品信息
要求:应至少填写产品名称、产品组件类别(烟具、烟弹、一次性电子烟)、工作原理、主要结构。
(3)匹配组件
要求:申请产品为烟具或烟弹时,应填写所有匹配使用的其他组件的产品简述,至少包括所有配套组件在管理系统中的产品编号、名称型号、匹配要求和组装方法等。
2.产品设计和技术参数
(1)气溶胶产生方式
要求:至少包括雾化原理、雾化结构设计和材质。
(2)结构简图
要求:至少包括部件名称、部件功能。
(3)电压及功率
要求:至少包括电压、功率,是否可调节、范围及允差。
(4)雾化元件参数
要求:加热雾化至少包括电阻及允差,超声雾化至少包括振荡频率及允差。
(5)雾化区域温度
要求:至少包括雾化器工作温度范围、阻断温度。
(6)产品其他功能
要求:产品其他功能是指除雾化产生气溶胶和《电子烟》国家标准规定的功能外的其他功能(如蓝牙、定位等),至少包括功能描述和安装、操作和使用说明。若申请产品不适用该条目,说明原因。
(7)电子系统设计及技术参数
要求:一次性电子烟、烟弹与烟具组装成完整电子烟的电子系统设计图片应
清晰,技术参数应采用文本格式。
(8)雾化物相关物理指标
要求:应至少提供雾化物的形态、体积/质量、密度。
(9)产品的风味描述
要求:应提供包括详细的嗅感、味感和三叉神经感综合描述。
(六)产品配方与原材料报告
要求:采用文本格式,按照《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申请资料具体要求》,逐项填写以下内容,所有条目必须填写,若申请产品不适用该条目,需说明原因。
1.电池和电池组
(1)电池基本参数
要求:应提供电池基本参数及执行的标准;基本参数至少包括类型、规格、额定容量、电压,可充电电池还需提供充放电参数、循环寿命。
(2)执行标准证明材料
要求:应提供现行电池和电池组执行标准的证明材料,如检验检测报告或供应商检验检测报告。
2.电子烟用材料
(1)与口腔、雾化物或电子烟释放物接触的材料清单
要求:应提供与口腔、雾化物或电子烟释放物接触的材料清单,并说明材料材质、用途、工作条件及执行的标准,工作条件指与口腔、雾化物或电子烟释放物接触情况和工作温度等。
(2)执行标准证明材料
要求:应提供与口腔、雾化物或电子烟释放物接触的材料执行标准的证明材料,如检验检测报告或供应商检验检测报告,测试条件应反映实际工作条件、接触介质。
3.雾化物原料与配方
(1)配方原料清单
要求:应提供配方原料清单(所有原料),至少包括通用名称(若适用,提供CNS号、CAS号)、用途、用量及执行的标准,原料按质量分数降序排列。
(2)烟碱或烟碱盐
要求:应提供雾化物中使用的烟碱或烟碱盐,至少包括浓度、总量、允差及执行的标准
(3)其他认为必要的雾化物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
要求:若雾化物中使用了《电子烟》国家标准之外的物质,应提供安全性评
价报告。
(4)执行标准证明材料
要求:应提供重要原料(如烟碱或烟碱盐、烟草提取物、丙二醇、丙三醇、水等)执行标准的证明材料,如检验检测报告或供应商检验检测报告。
(七)与安全性有关的关键生产工艺说明
要求:按照《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申请资料具体要求》,逐项填写以下内容,所有条目必须填写。
1.生产流程简图及说明
要求:生产流程简图应采用图片格式,图片应清晰;生产流程说明应采用文字进行描述,并采用文本格式进行填写。
2.关键工艺说明,关键控制点及要求
要求:详细阐述关键控制点、要求、控制措施及选择依据,并提供控制记录,关键控制点的选择应符合实际。
(八)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及其他必要的检验检测报告
要求:按照《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申请资料具体要求》,逐项提供以下检测报告,若申请产品为组件,应提供所有组装体的检验检测报告。
1.防填充;
2.防漏液;
3.启动保护;
4.雾化区域温度;
5.防水;
6.泄压安全;
7.跌落强度;
8.雾化物烟碱;
9.雾化物杂质和污染物;
10.释放物中烟碱释放量;
11.释放物中羰基化合物释放量;
12.陶瓷雾化芯重金属迁移;
13.二甲基吡嗪等82种雾化物添加剂含量;
14.发热;
15.GB4806.1、GB4806.3-GB4806.11中规定的与口腔、雾化物和电子烟释放物接触的电子烟用材料适用指标;
16.雾化物中使用的烟碱纯度;
17.GB4706.1中规定的烟具适用指标;
18.GB4343.1中规定的骚扰限值;
19.其他与产品整体(非单个原材料)安全性相关的必要检测报告。
1.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清单
要求:应提供一份产品检验检测汇总表,逐项填写检验检测项目、检测机构、检测机构资质、检测结果与《电子烟》国家标准的符合性及检测报告的出具时间,所有项目必须填写,若申请产品不适用,需说明原因。
2.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
要求:按照汇总表顺序逐项插入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九)产品安全性评估或论证报告
要求:采用文本格式,按照《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申请资料具体要求》,逐项填写以下内容,所有条目必须填写。
1.产品质量安全性评估报告
要求:按照《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申请资料具体要求》,从产品设计、原材料使用、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三个方面,论述与《电子烟》国家标准的符合性。
2.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论证报告
要求:按照《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申请资料具体要求》,从原材料、设施与设备、关键控制点与过程管理、成品控制等方面进行综述,并提供证明材料。可
参考:ISO31000风险管理指南、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质量体系、ISO9000系列标准等。
(十)申请人对提交材料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