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许可证介绍,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申请材料准备建议
2022-06-28
国家烟草专卖局6月2日发布《电子烟行政许可和产品技术审评有关问题的解答》,透露近期将审批发放一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根据《电子烟行政许可和产品技术审评有关问题的解答》,存量电子烟企业可以同时开展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与产品技术审评申请。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正式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电子烟企业应当符合国家电子烟产业政策要求,具备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
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申请材料准备建议
一、总体要求建议
申请材料一致性
1 实物样品与申请材料提交的实物样品(含匹配组件)应与原件、审评件及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导出的产品信息一致
2 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材料
提交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应与 管理系统中提交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完全一致
3 原件与审评件
审评件不能改变原件的格式、内容和页码,需隐去的信息可采用遮盖、空白、马赛克等方法进行隐去,其他内容、格式要求与原件完全一致
二、形式要求建议
申请材料形式
申请材料应设置封面,封面应标注“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申请材料”、材料类型(原件、审评件)和产品编号
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规格,中文(宋体)不得小于小四号字,英文 (Times New Roman)(含数字)不得小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清晰,不得涂改
申请材料中外文类的证明文件、标志、产品说明书以及参考文献中的摘要、关键词等表明产品安全性的内容,均应译为规范中文,外文材料附后
申请材料中涉及的执行标准,若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提供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适用性说明;若为企业标准,应提供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目录应包含《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申请资料具体要求》的全部10项内容,至少显示2级标题,目录应显示页码,目录起始页为第1页
目录标题及内容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