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材料全球标准》为公司提供一系列审核和认证方案。这一方法可灵活顺应市场需求,让公司可以选择最适合其客户要求、工厂运营和产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成熟度的审核方案。
本章(第III章)第1节的通用审核协议描述了适用于所有审核方案(通知和突击)的审核和认证要求。此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图1概述了相关的流程。
每一种审核方案均各具特色,本章第2、3节对此进行了详细描述。第4节描述了任何附加模块的审核协议,第5节介绍流程及所有工厂在获得认证后的市场机会。
公司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及是否适合授予及继续保留认证,将由独立审核公司——认证机构——予以评估。将依照所选择的审核方案和不符合项的数量及类型对认证进行评级,认证级别将影响后续审核的频率。本章将介绍寻求认证的公司应遵循的流程。
2.8后续审核频率与重新认证
2.8.1确定复审日期
后续审核时间表和审核方案的选择应由工厂与认证机构协商确定。通知审核的频率为6或12个月,而且取决于审核时所反映的工厂绩效等级(参见表1)。
后续审核的到期日期应按首次审核的日期进行计算,不按证书的颁发日期计算,与是否需要进一步赴厂验证首次审核中所提出的纠正措施无关,而且不按证书的颁发日期计算。
后续通知审核应安排在下一次审核到期日之前的28天内。这样可确保在发现任何不符合项的情况下,有足够的时间采取纠正措施,而不会影响继续认证。
工厂有责任维护认证。如审核推迟至预定到期日期之后,除非是理由充分的情况,否则在下次审核时将导致以不符合项论处。理由充分的情况应在审核报告中予以记录。
2.8.2证书过期——理由充分的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认证机构无法开展审核,致使证书无法按照6个月或12个月的期限续期。这些不会以主要不符合项论处的理由充分的情况(1.1.7条款)可包括当工厂:
•处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当地政府不建议赴厂审核,而且当地也没有合适的审核员
•处于法定隔离区
•处于曾遭受自然或非自然灾害的区域,致使工厂无法生产或审核员无法赴厂审核
•受天气情况的影响,致使无法进入工厂或旅行受阻(如暴雪)。
出于合并审核、人手不够或进行修建工作的原因而将审核日期延后到更“可接受”的日期不是错过到期日期的可接受理由。
因工厂未处于全面生产状态而推迟审核不是理由充分的原因;然而,审核必须在生产产品期间进行。在一年中的某些时间段,制造工厂可能处于运营“关闭”状态(即,该工厂不生产任何产品,工厂可能有少量工作人员从事维护、新设备安装以及其他活动)。如果重新审核的到期日在该时间段,则只能将审核日期提前,并且工厂应确保在工厂关闭和重新生产时可以遵守所有要求。
如果证书由于这些例外情况而不能得到展期,客户仍可决定在约定期限内从该工厂采购产品,因为客户仍可以通过诸如风险评估和投诉记录等其他方法证明其符合法规的要求,进而表明该工厂在安排下一次审核之前仍有能力继续生产。
2.8.3在到期日期前进行审核
展期审核的到期日期将于初次审核的6个月或12个月周期到来之前在28天时间窗口中发生。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在到期日期到来之前进行审核,比如重新确定日期以便与其他方案合并审核。在审核日期提前的情况下,应遵守以下规则:
•审核报告将详细阐明审核提前的原因。
•审核到期日期将“重设”为自此审核日期起之后12个月或6个月,取决于认证等级。
•所颁发证书的失效日期应为自“新”审核日期起之后12个月(或6个月(取决于认证等级))+42个日历日。
•在任何情况下,证书的有效期都不得超过12个月。